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
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教学部、二级学院、实验小学:
按照省教育厅湘教通【2023】366号文件《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省安委会有关文件和会议要求,积极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紧盯重点领域,严控各类安全隐患,全力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安全。
请各部门认真落实和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安全防范工作。
请学生工作处、二级学院、实训中心、后勤基建处、基建办将落实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情况于2024年1月5日下班前报保卫部。联系人:傅朝晖 电话13723888968 QQ316764889.
保卫部
2023年12月15日